高娓娓:章莹颖案凶手被判无期还能减刑出狱吗?听听美国律师分析
备受瞩目的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在美遇害案,在美国中部时间7月18日下午4点(北京时间7月19日早晨5点),美国伊利诺伊州皮奥里亚联邦法院,作出最后裁决——判处被告布伦特·克里斯滕森(Brendt Christensen)终身监禁且不得假释。根据美国联邦法律,他将老死狱中,不得保释。
对于这个判决结果,章莹颖家人表示:“尽管我们不同意这样的结果,我们可以接受罪犯在监狱度过余生,这将在一定意义上弥补我们的创伤。我们要求被告无条件告诉我们莹颖的下落,请帮助我们结束我们的煎熬,请让我们带莹颖回家。”
关注此案的网友也纷纷发表评论,其中一位网友问高娓娓:为什么不是死刑?这么残忍的作案手段,终身监禁有没有可能减刑,最后坐几年牢又出来继续危害社会?
对于这个问题,高娓娓特意咨询了美国执业律师。
克里斯滕森不太可能减刑出狱
MGM美高美传媒记者就此案采访明理律师事务所,陈明利律师为大家作出专业解答:
考虑到美国的严格三权分立的结构,刑事被告的判刑由司法部决定;司法部对刑事被告做出刑事判决后,犯人的具体减刑由行政部门来做决定。针对1987年11月1日以后实施的犯罪的联邦监狱的囚犯,除非总统或经过上诉另有决定不得假释,法官可以在有期徒刑以外附加假释期间。在此案,法官没有给被告留下假释的机会。
通常情况下,不得假释的法律不影响良好表现的囚犯获得减刑的机会。在联邦监狱,针对表现良好的有期徒刑超过1年以上的囚犯每年可以获得不多于54天的减刑,但是针对无期徒刑的囚犯不适用该减刑规定。
在美国终身监禁也可能最终出狱,但章莹颖案凶手不太可能
明理律师事务所陈明利律师还表示,在美国联邦监狱,除了少数判处无期徒刑的和很长的有期徒刑的囚犯以外,大部分囚犯最终会出狱。
终身监禁的囚犯最后出狱的案例是存在的,比如立法机关颁布了修正案,针对过去的最高判刑标准影响了终身监禁判决对囚犯的约束力。不过这些修正案是通常针对非暴力倾向的犯罪,比如走私毒品。总之,此案中,被告毫无可能通过获得假释或者减刑的方式出狱的可能性。
假如凶手供出尸体下落会获得减刑吗?
黄與黄律师事务所的总裁黄晓夫律师对MGM美高美传媒记者说,即便将来他坐牢的时候,供出尸体的下落,也不会让他获得减刑。原因在于,他这次被法官判决终身监禁不得假释。他即便供出尸体的下落,似乎根本不属于能够减轻的情节,不属于立功的表现。他供出尸体的下落,充其量只能算作是良心发现,对家属的悲痛和寻找不到尸体这种心情,表示了一点点的歉疚而已。如果供出尸体下落,只能是表明他对于家属的这种悲痛,稍微有了一点良心发现,不属于法律上的让他可以得到更轻的处罚的一个要素。
克里斯滕森想获减刑除非翻案,但可能性微乎其微
黄與黄律师事务所的总裁黄晓夫律师还表示,在此案中,判被告终身监禁不得假释的情况,是不能再减刑的。只有一种可能性才可以让被告将来减轻牢狱之灾,就是有彻头彻尾的证据显示这个被告完全是冤枉的,人不是他杀的。如果有这些证据足以证明人不是他杀的,那么就可以在章莹颖案件上翻案了。翻案是客观上让他减轻或者免除牢狱之灾的一种猜测,但是即便这种猜测是成立的,也不叫减刑。况且这种猜测成立的可能性微乎其微。